江阴居住证办理指南
导语 外地户口居民到江阴居住登记满6个月,满足相应条件即可申请江苏省居住证。本文为您介绍江阴居住证的办理流程。
办理条件
年满16周岁,因务工、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,应当申领居住证。
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、培训、就医、探亲、旅游、出差的流动人口,自愿申领居住证,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(办理时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)。
办理材料
1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;
2、居住证明,包括房屋所有权证、购房合同、房屋租赁合同、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。具体可分以下五种情况:
(1)、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,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;
(2)、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,提交房主身份证件、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;
(3)、居住在租赁房屋的,提交住房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;
(4)、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,提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;
(5)、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,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。
注意:申领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,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,同时提交复印件。
办理流程
1、申报: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;
2、受理: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;
3、审核:公安内部审核;
4、制证:公安内部制证;
5、领取: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。
办理地点
实际居住地派出所、警务室受理点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。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:1、申领人居住在租赁或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,由受理单位实地审核,审核发现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;2、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,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。
办理费用:不收费。